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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刘贵荣批准逮捕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1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贵荣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贵荣负责灵川县大境乡金丰采选厂的经营管理。在该厂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的情况下,其以维修公路为由先后7次非法购买炸药14吨、导爆管雷管21500发。除大部分用于修筑矿区道路、矿山矿洞巷道建设外,其将剩余1.4吨炸药、导爆管雷管12410发、瞬发雷管706发的爆炸物品非法存放在无人看管的矿洞内长达7年,该行为严重威胁社会安全。

目前,案件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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