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625亩,挽回被损国有林地2.7亩、生态公益林30亩,督促收回国家扶持类资金30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8万元。
2018年,桂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力度,守护桂林的绿水青山,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倾情守护美丽桂林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资源。”2018年,桂林民行检察人将优化内部协作、上下联动机制,通过集中开展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聚焦森林生态资源、矿产生态资源、渔业生态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水利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助力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保护桂林的绿水青山,为美丽桂林贡献民行检察力量。
倾情守护健康桂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更是老百姓安居乐业最基本的权利保障。2018年,桂林市检察机关将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履职,重点关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等监管部门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紧紧盯住热点舆论背后的案件线索不放松,积极排查案件线索,通过督促履职、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大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安全食品药品的需求。
民行检察为民而行,民行检察人将在公益诉讼“呵护民生民利”工作蓝图指引下,“撸起袖子加油干”、“做好公共利益代言人”,不负使命、不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