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下午,桂林市检察院与广西电网公司桂林供电局在该局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作签字仪式,联合签署《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桂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林鼎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景源,桂林供电局局长谭晓刚,党委书记骆正义等相关人员出席并见证签字仪式。张景源和谭晓刚分别代表桂林市检察院、桂林供电局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和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加强桂林供电局的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与桂林供电局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成该《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主要有六部分:一、工作目标。二、工作原则。三、合作机制。四、共同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五、共同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六、共
同加强廉洁诚信准入把关。
林鼎立在签字仪式上讲话。他说,双方应该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研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经验、新方法,积极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检察院要经常为供电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为供电局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预防咨询服务,及时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使供电局干部职工远离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桂林供电局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林鼎立希望桂林供电局继续配合和支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谭晓刚在签字仪式上致辞。他向市检察院与会人员介绍了桂林供电局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他表示,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桂林的建设多作贡献,让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更加璀璨。
桂林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职务犯罪预防局党支部与桂林供电局科室第二党支部也在签字仪式上签订两个支部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
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还有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艳,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蒋杰,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蒋润华,反贪污贿赂局综合科科长蔡春生,桂林供电局纪委书记钟旅筠,副局长李明奎,监察部主任何敏,正工部主任兼科室第二党支部书记廖丽铨等相关人员,并见证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后,桂林市检察院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该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科学用电指导中心,听取介绍桂林供电局管辖范围,为服务桂林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如何做好节能减排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