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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阻碍施工两月余 检察官以法释理化解
时间:2015-07-16  作者:李芳云 蒋泽汉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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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可以动工清理塌方了。过往车辆不用绕道而行了。真诚感谢检察官!”施工队负责人感激不已。

  7月14日下午2时许,资源县公路建设维稳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两水乡现场调解一起阻碍公路建设部门清理塌方的民事纠纷。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现场说法,终于说服村民同意公路建设部门清理塌方。

  通过现场了解,该起纠纷的起因是公路建设部门在修建资五公路初期,没有很好处理塌方隐患,导致胡姓村民的责任山多次出现塌方,造成林木损失。公路建设部门在清理塌方过程中,为赶进度,没有及时跟山主沟通好,也未对损坏的林木进行清点和保护,造成损坏的林木丢失的结果。今年年4月份,该地段再次发生塌方,车辆无法通过,公路建设部门组织清理塌方时,胡姓村民强行阻工,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辖区政府部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持续阻工两月余,过往车辆需绕道而行,极为不便,群众意见极大。公路建设部门提请公路建设维稳小组调解。7月14日下午2时,蒋泽汉带领维稳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蒋泽汉现场说法指出,群众的合法利益必须保护,损失赔偿要合理合法。过高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阻碍公路通过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政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建议邀请林业部门对林木损失进行评估,以专业技术评估为准。这个建议得到双方的认可。后根据林业部门的评估结果达成协议,胡姓村民同意公路建设部门马上进场施工,持续两月余的纠纷在检察官以法释理的耐心解释下得到妥善解决,几天后过往车辆不再绕道而行。

  近年来,资源县公路建设发展很快,多条重点道路同时开工,各种社会矛盾激化,一些合法的企业遭到冲击,为有效解决问题,2013年资源县委、政府决定成立“公路建设维稳领导小组,由检察机关牵头负责,余学龙检察长任组长,特别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常指示办案部门要以人为本,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步实现,绝不让社会矛盾在检察环节激化,并组建的“检察服务团”为资兴高速公路、资五二级路等重大项目工程提供法律服务82次,解决疑难法律问题55件/次,妥善化解群体矛盾10起,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件10人,为民办实事做好事63件。“矛盾化解检察团”突出的排忧解难能力,有效地推进了当地重大项目工程的正常进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从而获得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