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县男子袁某帮人做工受伤后数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向雇主索赔,但是均被拒绝,一直感觉憋屈的袁某一气之下打伤雇主找回心里平衡,但是自己也触犯获刑。经全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1年2月12日,袁某帮本村村民蒋某砌井,在砌井过程中因下吊的石块滑落砸在袁某身上,导致袁某左眼失明、身体多次受伤,袁某还因此落下了残疾,事后蒋某对袁某受伤一事不闻不问,而袁某几年来一直向蒋某索赔,但是均遭到拒绝,为此袁某一直觉得很郁闷。2014年5月26日下午,袁某又到蒋某家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恰巧蒋某刚好拉着人力车装着稻谷准备到街上销售,袁某欲拿走稻谷充抵自己的医疗等费用,两人为此发生争执,袁某一想到自己做工受伤而蒋某分文未赔,一气之下将蒋某推到在路边的水沟里,并持红砖将蒋某的头部、脚部等处打伤以找回心里平衡。
后经法医鉴定,蒋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将袁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