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灵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到目前为止,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件4人。
据悉,该院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党组高度重视,把查办该领域案件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统筹安排警力,在后勤保障上予以倾斜,并确立了工作方针,既对精准扶贫开发领域中涉及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电网改造升级、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应在5日内派员核实或指定办理,构成犯罪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经过不懈努力,该院先后查办了4名基层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贪污、受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