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员工本应维护公司利益,然而两员工在工作中却暗挖公司墙角,在维修公司通讯设备中借机盗窃公司财物。日前,全州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廖某、于某。
廖某、于某是某通讯公司聘用维修工。今年4月下旬,该公司位于全州县黄沙河镇的基站出现故障,4月26日,两人应公司指派到该基站维修设备以排除故障。当天下午2点许,两人驾车到该基站进行维修工作,在维修中,两人见基站电源柜内有八个电瓶,遂打了电瓶的歪主意,两人商量将该组电瓶盗走卖钱,后廖某、于某两人用钳夹将该组8个电瓶的电源线全部剪断,搬到车上随后用车运到邻县藏匿在一隐秘的地方,准备适时卖掉分钱,不料该基站因电瓶被盗后随即陷入瘫痪。
基站瘫痪后,该通讯公司立即报警,警方经很快后锁定了廖某、于某,两人自知迟早要落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近日投案自首。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的电瓶价值7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