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系内蒙古人,李某系江苏省人,二人数年前均因散发、宣传张贴“法轮功”传单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二人仍被“法轮功”所迷惑,不思诲改,继续到处张贴、宣传“法轮功”。2015年11月,周某、李某二人流窜来到阳朔,在阳朔县城内张贴、发放“法轮功”传单、光碟。近日,阳朔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周某、李某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11月初,被告人周某、李某二人流窜来到阳朔,在阳朔县城内到处张贴、发放“法轮功”传单、光碟。11月4日15时许,被告人周某、李某二人窜至阳朔县十里画廊景区向群众散发含有“法轮功”宣传信息的“翻墙软件”光碟,被群众举报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之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周某、李某二人随身携带的行李以及出租屋住处查获并扣押了含有“法轮功”宣传信息的“翻墙软件”光碟572张、“法轮功大学”相关书籍45本以及面值1元、5元、10元不等的印有“法轮功大好”、“天灭中共”、退党退团保命电话001-416-361-9895等“法轮功”标语字样的人民币566张,还在二人住处搜出了打印机、裁纸机、包装纸、刻录塔、空白光碟等物品。据二人供述,二人自1999年开始就修炼法轮功,二人数年前均因散发、宣传张贴“法轮功”传单受过刑事处罚,上述查获的含有“法轮功”宣传信息的光碟、人民币等均系二人自己用工具刻录、打印。
目前,该案由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