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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检察院为专项行动开启“绿色通道”
时间:2016-08-18  作者:罗元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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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广西区公安厅开展“神剑2号”专项行动以来,永福县检察院积极为行动开启“绿色通道”,对涉毒、盗抢等案件启动“快捕、快诉”联动机制。

  2016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男,46岁,柳州市鹿寨县黄冕乡马路街人)因涉嫌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永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从6月15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立案到检察机关批捕、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前后仅仅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其速度之快在永福县检察院所办理的案件中是鲜有出现的。

  2016年6月15日,周某等9人在其租住的出租房内吸食、注射海洛因,被永福县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对涉毒人员的尿液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被抓获的9人尿液均呈阳性。

  2016年6月21日,永福县公安局以周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同日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当日对周某批准逮捕;6月22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6月23日,公诉部门对该案审查完毕,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除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外,之前还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办案人员遂两罪并案一起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周某涉嫌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从批捕到起诉只用了3天时间,整个过程非常迅速,充分体现了永福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涉毒、盗窃等刑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日前,周某已被永福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