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放的车辆被施工工地掉下的木板刮花,双方自行调解不成发生纠纷,车辆被损方借着酒劲对出警的民警进行威胁、拉扯,造成一名民警受轻微伤、一名民警手机被踢坏的后果。近日,全州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了蒋某胜、蒋某军,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了蒋某生。
今年7月28日,蒋某胜、蒋某生、蒋某军三人到县城吃升学酒,将车辆停放在县城滨江路一施工工程旁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吃酒完毕后三人发现车辆被施工方一围栏掉下的木板砸凹并被刮花,三人遂找到施工方负责人唐某要求赔偿,最开始三人提出要求赔偿数万元的损失,经过讨价还价,三人要求施工方赔偿1500元,而施工方只愿意赔偿800元,双方为赔偿数额问题僵持不下而发生了肢体冲突,蒋某胜便揪住唐某头发进行殴打,施工方遂报警求助。民警赶来时,蒋某胜依然对唐某进行殴打,民警劝阻时,蒋某胜抢下民警的执法记录仪递给蒋某生,蒋某生随便将执法记录仪锁进车内拒绝交还,并扬言和民警一对一单挑进行挑衅、威胁,蒋某胜还拿砖头欲砸民警被民警躲开,蒋某军则揪住公安民警衣领进行威胁。民警在劝阻过程中,三人还和民警进行拉扯,造成一名民警受伤,一名民警的手机被踢坏。
僵持了三十分钟后,蒋某胜、蒋某生、蒋某军就扬言要驾车撞人,蒋某生不顾自己已经醉酒的情况下坐到了车子驾驶室,不听民警的苦言相劝将车发动,随后其将车驾驶数米后被民警截下,三人遂被刑拘。
经鉴定,此次蒋某胜、蒋某生、蒋某军妨害公务造成一名公安民警受轻微伤,被损坏的手机价值2000元,蒋某生的酒精含量达到了87.4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