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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滥伐林木案两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6-09-21  作者:廖维玉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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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州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一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两被告人已于近日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系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发现。被告人昌某、滕某等人在未办理砍伐证情况下将全州县两河镇源东村委一山场的林木进行砍伐,砍伐期间,遭到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可被告人昌某、滕某等人还是将该山场的林木砍伐殆尽。

  今年6月,县检察院在下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时,有群众前来举报该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县检察院受理该案件线索后立即进行了初步核查,经发现该滥伐林木案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遂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向森林公安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森林公安接到该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后立即立案侦查,并于6月28日刑事拘留了两犯罪嫌疑人。

  立案监督成功后,县检察院在森林公安侦查过程中多次介入,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听取案情汇报,使案件顺利侦结。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两被告人滥伐的林木达到19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量302立方米。

  据悉,随着建设美丽广西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全州县检察院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摒弃坐堂办案的做法,积极、主动走出去,通过调阅案卷材料,走访办案单位与办案人员召开座谈等多种方式查清事实,创新办案思路,凝聚多方力量,努力克服监督障碍,有效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