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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伙盗窃电动车被判刑
时间:2016-11-04  作者:石媛源  新闻来源: 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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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夫妻共同盗窃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509元。2016年10月20日,经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对顾某、眭某作出一审判决。

  2016年7月13日下午6点左右,眭某打完牌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路过灵川县定江镇某医疗机械公司门口时,发现两辆电动车挡在路上,眭某便上前移车。期间,眭某发现电动车的坐板上放着一串钥匙,眭某就试着用钥匙把车子的机头打开,一试之下竟然成功了,眭某便把车子推到了一旁,把钥匙取下拿在了手上,并给丈夫顾某打电话,提议将电动车偷走。顾某到达后,眭某把钥匙给了顾某,便告诉他是哪辆车子,之后眭某就回家了,顾某拿着钥匙在电动车旁边站了4、5分钟,看周围没人了便把车开回了家。

  灵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顾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眭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