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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认借宿人家施害 先下手为强致伤人
时间:2016-11-15  作者:廖维玉 唐基荣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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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借宿好客人家,见主人家张罗住宿事宜误以为主人家要加害自己,遂想先下手制服主人家,便持刀将主人家杀伤,又将闻讯前来劝解的村民打伤。近日,经全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唐某生有期徒刑九年。

  唐某生系全州县石塘镇川溪村委晒子坪村村民。2016年5月3日晚,唐某生在全州县石塘镇街上一排挡喝酒,由于天色已晚无车回村,唐某生便步行回家,步行一段路程后不胜酒力想休息,便到路边和某家请求借宿一晚,和某见唐某生酒气熏人便同意了其借宿要求。唐某生遂在客厅坐时,和某便张罗为唐某生安排住宿,和某搬起长凳子准备给唐某生坐时唐某生却误以为和某要打他,遂持扁担朝和某头部等处猛击十余下,后又持水果刀捅伤和某腹部。同村和某宽闻听救命声赶来相劝,唐某生又持扁担击打和某宽手臂及头部等处,并抓伤其阴囊。

  经法医鉴定,和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和某宽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唐某生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