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桂林一老妇因贪图赌利不慎上钩,被人合伙窃取身上现金19000元。近日,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黄某。
2016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伙同银某(另案处理)在潮田集市骗请被害人陈某到福隆园帮忙看风水。陈某将装有19000元现金和一些杂物的蛇皮袋放进了对方轿车后备箱并上了黄某、银某的车。之后银某以赌钱能够稳赢为诱饵诱骗陈某与黄某在车内赌博。在连赢黄某几笔后,黄某假装不服气,提出最后一笔赌大点,一把赌30000元钱。陈某刚开始不同意,后来经银某劝说,跟着他押花色稳赢,便禁不住诱惑同意了。这时银某问陈某身上还有多少钱,陈某透露还有19000多元钱在后备箱的蛇皮袋内。银某随即提出要找朋友借钱补够30000元,接着黄某按照银某指示将车开至蒋家渡路口一个厂房旁边,银某假装下车借钱。过了大约10分钟后,银某给陈某打电话让其下车去厂房帮他拿东西,当陈某下车后犯罪嫌疑人黄某随即开车接上银某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银某盗窃被害人陈某人民币1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捡到馅饼的不多,掉入陷阱的却不少,遇到所谓的“好事”,还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对待,才能避免落入别人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