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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犯数罪被公诉
时间:2016-11-30  作者:蔡金辉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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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9日,蒋某因盗窃、故意伤害他人,一人犯数罪被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4月至6月间,蒋某因没有钱吸食毒品而多次进行盗窃,再将盗窃物品转卖筹集毒资供其继续吸毒。蒋某盗窃的物品从手机到电动车等五花八门,可谓是见什么就偷什么。2016年7月13日中午,蒋某和毒友易某两人一起出租屋里吸食毒品,吸毒完毕,两人还没走出房门,就因为买毒品的钱以及一些琐事吵来了,在毒品的作用下,两人越吵越激动开始大打出手,期间,蒋某用刀向易某的腹部捅了一刀,将易某捅伤。公安机关在侦查此事件过程中,发现了蒋某盗窃的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指认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蒋某一人犯数罪,2016年11月29日,被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