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欠钱不还成“老赖” 法院裁定仍逃避
时间:2017-01-04  作者:苏理 梁艳  新闻来源:
大号字

  欠债逾期未还,债主追讨无果诉至法院,裁定下达后“老赖”仍拒绝履行。近日,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对犯罪嫌疑人任某生批准逮捕。

  2014年7月至12月期间,任某生以投资为由,先后多次向杨某湘借款,共计90万元。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任某生未按时偿还,杨某湘多次向其追讨欠款无果。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湘诉至法院,要求任某生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平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任某生在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杨某湘借款本金20万元,余下借款于每月月底偿还10万元,至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法院调解书生效后,任某生未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偿还相关款项,杨某湘依法向平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2月22日,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责令任某生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犯罪嫌疑人任某生接到法院裁定后,未按期按要求偿还杨某湘的借款及本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规定的义务。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有小部分人却不愿还债,愿当“老赖”。一旦进入“老赖黑名单”,留下不良记录,轻则日后生活消费将受到各种限制,重则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