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各类涉枪爆案件连续大幅下降,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树立了枪爆治理的中国样板。
针对农村地区及山区、林区、牧区等重点区域,公安部部署开展非法持枪狩猎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狩猎突出地区的巡防宣传,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一些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狩猎习惯尚存的地方,因非法狩猎过失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16日,四川省内江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一名6岁女童被枪击伤右眼,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伤者已死亡。
经工作查明,2015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钟某在家利用射钉器和钢管自制成一把射钉枪,平时用于打鸟,用完之后存放于家中。

2023年7月16日,钟某14岁的儿子在家中与妹妹玩耍时,用该枪射中妹妹右眼致其死亡。

钟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案件警示
枪支作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器械,极易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枪支狩猎更是稍有不慎就会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上面多起案例的惨痛教训,给大家敲响警钟。

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强化法治观念,严禁以观赏把玩、休闲娱乐、野外作业等名义违规从事枪支配件加工、武器网络交易、跨地域藏匿运输等危险行为,持有枪支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主动上交。筑牢全民防枪安全网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每个公民刻不容缓的法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