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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人涉黑案一审获判
时间:2025-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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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以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

2003年以来,以被告人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县,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针对该案时间跨度大、犯罪事实复杂等情况,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召开案情分析会、完善固定证据等方式, 把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点、争议焦点等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在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依法向荔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24名被告人被荔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二十五年不等刑期,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