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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黑案件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1月20日,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某某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健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2005年至2017年间,该组织为攫取利益,争夺地盘,逞强斗狠,陆续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此外,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反犯罪行为,严重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当地成为群众惹不起,公安管不起的黑社会组织。为解决组织经济问题,该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指控:以汤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桂林市永福县城等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买卖、运输、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17名被告人,并紧紧围绕案件犯罪事实,条理清晰地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就案件定罪、量刑进行了法庭辩论,公诉人有理有据地阐述了检察机关指控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依据,并对各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表了公诉意见。听取了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公诉人逐一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庭审最后,17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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