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下午,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4项罪名一案,经叠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
来源:叠彩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