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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原副调研员裴邕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裴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裴邕,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裴邕利用其担任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院长、七星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