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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的首例以虚假诉讼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06  作者:邓盛文 赵婕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通过虚假诉讼骗取巨额工程款的案件审查终结,该院以被告人申构成诈骗罪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介绍:

  被告人申某与他人合伙承建桂林市七星区某地产项目,因该项目土地涉及民事纠纷被法院查封而被迫停工。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申某等人指使他人伪造了施工记录、工程结算书等虚假材料以虚增工程量,并串通他人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获得法院判决的认可。之后,申某等人不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的判决,至案发实际执行款项合计4700余万元。经鉴定,该项目工程实际造价为900余万元,申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达3000多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申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该院遂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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