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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院依法对以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5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时间:2020-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基福等5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聚众斗殴罪等罪一案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共指控被告人陈基福等人涉嫌18个罪名40起违法犯罪事实。该案件为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 

  经审查查明:1995年至2019年6月,以被告人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东兴市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实施抢劫、走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抗执法、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获得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在东兴市盘踞二十余年,以组织成员名义用非法获利投资开办或控股多个公司,达到“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的目的,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市场、经济、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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