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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0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鼎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展。全市检察机关108项业务核心数据中有88项位居全区前6名,有18项位居全区第1名。30个集体、56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其中获国家级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1人。

  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新担当新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下沉督导及“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批捕涉黑涉恶类案件47件89人,起诉38186人,办理纪委监察委移送的“保护伞”案件8人。批准逮捕在象山区瓦窑小镇骗取游客财物影响桂林旅游形象的莫轶等11名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严格的“一案三查”,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线索的审查力度,审查发现并向纪委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86条。起诉了古咏等人敲诈勒索套路贷案、李兴勇等人强迫卖淫案、文岗等人敲诈勒索影响基层政权案等重大黑社会性质案件和李兴勇强迫卖淫“保护伞”卢宝毅等3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检察建议、调研报告43份。在全区检察机关评选出的15件精品检察建议中,我市2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3件典型案例选编中,刘永祥案入选。临桂区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农村认老同“风俗”引发社会治安乱象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赵乐秦书记的批示和自治区检察院转发推广。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织密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起诉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731人。办理财富名城覃柳金全超民等6人利用虚假诉讼方式诈骗案、广西承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陆承勇等4人利用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款物等犯罪39人。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群众提供司法救助214.3万元,其中向龙胜县龙脊镇小寨失火导致受灾的56户家庭发放救助金34.5万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惩治恶意欠薪、非法克扣等犯罪10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4件,帮助追索“血汗钱”1020余万元。全力促进污染防治,起诉偷排偷放污染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9人,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守护绿水青山。兴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安监局和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将埋在地下20多年的75公斤剧毒品砒霜挖出依法销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叠彩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拆除漓江周边禁养区、限养区内违章搭建的养殖场9300余平方米。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2件30人;起诉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7人。阳朔县检察院办理林云鹏等5人垄断废旧品市场强迫交易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走出去深入民营企业41家,请进来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28次,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简报》中转发推广。荔浦市检察院办理1件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实现执法效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效果相统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资源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污染案中,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协调环保、电力等部门解决环境污染难题,3000余头生猪顺利渡过“非洲猪瘟”疫情期,加入该合作社的200多户贫困户受益,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共赢局面获得好评。

  二、积极投入平安桂林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职能作用,批准逮捕35294807提起公诉38335433。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86件392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9人,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1415人,起诉毒品犯罪661人,起诉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老百姓“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等犯罪102人。依法办理雁山区5名大学生死亡、38人受伤的特大火灾案、李安德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赖福盛等25人特大毒品犯罪团伙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推进平安桂林建设。临桂区检察院出庭公诉的1件案件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着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助推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展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分级引导处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4300余件,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所有来信均在七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回复率100%。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进驻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对不支持监督的113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劝导当事人息诉服判。灵川县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听证会,推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化解。市检察院、资源、全州、龙胜、荔浦院办理的6件案件分别获全区检察机关矛盾化解精品案件或司法救助精品案件。七星区检察院办理的追回王叶张司法救助金案得到“司法救助﹒广西经验”采访团的高度关注,广西电视台等10余家主流媒体专访报道。

  三、紧贴人民需求提供检察服务,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立案372件,占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总数的21.56%。针对桂林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湘江战役所在地,历史文化遗迹比较多的实际,开展“历史文化遗迹和文物保护”及“清理人防工程违建”两项具有本地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如永福县检察院督促修缮文物飞龙桥,临桂区检察院督促对陈宏谋宗祠修缮保护。与民政、文化等部门配合深入推进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管理,办理英烈保护案件14件。灌阳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圩阻击战战地救护所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区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办理市人防办原主任赖月亮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件中发现涉及桂林市核心景区11处人防溶洞口被2万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侵占,导致人防功能丧失。对相关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市长批示推进整治。现已立案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我市公益诉讼工作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调研组高度评价,《检察日报》以《“检察蓝”守护大美漓江》《留住历史的足迹》《只为这方山水“甲天下”》为题相继在头版或专版报道,灌阳、资源、灵川等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获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公益诉讼案件。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农产品、食品药品、网络餐饮、饮用水源等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曾科峰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各类案件120余件,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法律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针对20余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周边流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让学生和群众吃得安心。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将教育感化挽救贯彻办案始终,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55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会同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团市委签署《关于构建桂林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与市法律志愿者协会签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合作协议》,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特殊保护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与团委、妇联、关工委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0余场(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平乐、灌阳等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投入使用效果好。雁山区检察院与广西师范大学联合组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雏雁护航队”。恭城县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州县检察院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先进个人荔浦、象山、兴安、雁山、恭城等院拍摄的5部微电影在全区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获奖。荔浦、灌阳等院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四、坚持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追求,促进公正司法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4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179人、漏诉198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7件。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4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平乐县检察院在该县公安局多功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检察监督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市检察院、灵川、灌阳、恭城等院办理的4件案件分别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抗诉案件或优秀公诉案件。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14件,对减刑建议不当提出意见379份,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648纠正监外执行履行职责不当情形395,纠正脱管漏管5人,防止了“以权减刑”“提钱出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82件,获办案机关采纳355件。推行“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对桂林监狱、英山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10件案件获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其中灵川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和城郊地区检察院办理的1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精品。依法做好特赦工作,严把“三关”确保特赦罪犯“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简报》中转发推广。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审查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18件,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26件,提出监督检察建议114件,采纳103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办理5件涉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民事案件临桂区检察院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在全区作经验发言。兴安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矿业公司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五、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党组在司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定期分析核心业务数据,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6篇专题分析报告全区检察机关获奖。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36895070人,上党课160余次。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运用“桂林检察大讲堂”“检答网”,建立“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和全媒化的线上学习交流模式,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搭建支部学习小组,学习排名全市前列。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两级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重新组建,进一步推动“捕诉一体”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诉讼效率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衔接配合,主动适应“职能转隶”“工作转机”新变化新需求,起诉职务犯罪5264人;成功办理申请没收逃匿美国的“百名红通人员”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案并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得到中央追逃办高度肯定。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22212949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共查摆出15项问题,分解成33项措施予以落实。接受市委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照反馈意见3个方面12项整改问题,研究细化为27个具体事项,制定整改措施64项。加强内部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送案审核9834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02份。建立健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盯紧落实“三个规定”,推行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办理案件签署廉洁自律卡制度。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用心办好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5件群众信访事项,全面梳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79条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反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等活动1500余人次。大力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渠道搭建“民意快车道”。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8040件,公开法律文书28449份,重要案件信息6303条。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市检察院和秀峰、象山、临桂、平乐、全州、资源、灌阳等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各位代表、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发展还不够平衡,部分法律监督手段刚性不够,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诉求有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三是部分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自治区检察院各项部署,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桂林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桂林“1+2”国家战略,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桂林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司法办案改进检察建议工作,助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合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以更强担当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围绕法治桂林建设,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作贡献。

  以更严标准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力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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