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检察工作报告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3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鼎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6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8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发言,全区检察机关87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体系指标中有26项位于第一,50个集体,57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中央电视台对我市检察工作3次专题报道。

  一、紧紧围绕重大战略实施,着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坚持依法从严打击,采取院领导“包院包案”制度,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2件150人,实现检察环节案件“清零”目标。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基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办理的李兴勇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兴勇被判处死刑,办理的古咏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古咏被判处25年,起诉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桂宝东等保护伞3人,均得到严惩。坚持“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相统一,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2.57亿元。着眼“长效常治”,发挥检察职能,立足社会综合治理和黑恶土壤源头治理,共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2份,均被采纳。 

  以更大力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50人,注意同步追赃、维稳,防范次生风险发生。荔浦、七星等检察院办理的“亿万家”洗钱平台系列案,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向市银保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和安全。深入推进保基本民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派出476人参与扶贫工作,联系的24个村整体脱贫。加强与市扶贫办沟通,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涉案困难群众19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1.7万元。市检察院与龙胜县检察院联合救助的潘丙英等7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区优秀案例,全国人大代表在桂林走访时给予高度评价。临桂区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涉农民工利益的典型案例。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资源县检察院建议推动河长办制定河道清淤疏浚实施管理细则,将清淤疏浚工程与所产生的国有矿产资源分开管理,促进河道治理规范化。开展“督促景区违法建筑清理 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服务桂林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阳朔县检察院针对漓江著名景点“九马画山”周边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阳朔县自然岩壁攀岩场所管理办法》。象山、叠彩等检察院开展摩崖石刻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批捕涉嫌合同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17件21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批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案件29件44人,出台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辟“检察服务通道”,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8场次,130余名民营企业家参加,发布典型案件3件,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灵川、临桂、平乐、永福等检察院与本地工商联共同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或检察官联络站。荔浦市检察院办理的1件涉及民营企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二、紧紧围绕维护稳定职责使命,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桂林法治桂林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护平安。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职能,批捕2817件3973人,提起公诉3016件4303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准确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案件17件18人,对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口罩废弃物处置等工作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同步发布8个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统筹抓好涉疫情检察业务工作与服务经济复苏。积极落实市委争创全国文明城等重大部署,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等活动800余场次,以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检察官微普法”,提升执法满意度,获得自治区“七五”普法验收组的肯定。广西电视台播出4期“我是检察官”节目,市检察院、兴安县检察院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灵川、临桂、灌阳等检察院制发的3部微电影在全区平安广西微电影比赛中获奖。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案件60人。根据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14类职务犯罪的规定,立案侦查并起诉1人。市检察院、灵川、荔浦等检察院办理的4件案件获评全国精品案例,占全区获奖数的50%。

  综合施策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38%,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与受害人和解。坚持办好“小信件”促进“大治理”,在微信公众号开通“最多访一次”一键式掌上检务平台,群众来信来访1726件,回复率100%,重复信访同比下降35.4%,在全区作经验发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参加听证78件,让当事人在参与、互动中解开“法结”。平乐、灌阳等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获评全区精品刑事案件。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源头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10份,并加强跟踪问效,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灵川、临桂、灌阳等检察院制发的3件检察建议获评全区优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市检察院获评第一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恭城县检察院获评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力度有温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1件275人,不起诉率24.24%,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117件141人。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通过发布法治教育基地VR视频,网络直播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全市60余万师生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广获好评。雁山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单位。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支持体系,与教育部门联合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6本,维护教师依法从业的严肃性;与相关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七星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出台《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与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合作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与团委、法律志愿者协会共同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2人次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灵川、永福、雁山等检察院与公安、医院等单位建立“一站式”取证中心,市检察院在全区作经验发言。灌阳、七星、临桂、阳朔、荔浦、永福、灵川、兴安、全州等检察院的9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获评全区妇女儿童维权项目成果奖。荔浦市检察院制作的微电影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三微”提名奖,全州、龙胜、临桂、恭城等检察院制作的4部宣传片在全区获奖。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围绕专业化建设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盯紧每一个办案环节,刑事“案-件比”为1.155,同比下降0.785,减少了2800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9件80人,纠正漏捕186人,漏诉207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7件。七星、资源、象山、龙胜、灵川、秀峰、荔浦、全州等检察院办理的8件案件获评全区精品或优秀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纠正漏捕漏诉案件和优秀公诉庭。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发出检察建议89件。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1267件,提出建议694件,书面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98件。城郊地区检察院办理的2件案件获评全区优质案件。通过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问题,推动刑事办案从“办得完”到“办得好”,从“过得去”到“过得硬”。会同公安、司法等单位制定《关于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管理的办法》,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秉承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审查处理民事申诉案件546件,提出或提请抗诉35件,抗诉案件改变率连续两年100%;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223件,采纳128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质与量双提升。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终结审查、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的144件,详细、准确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七星区检察院办理的广西首例支持共享单车消费者起诉案,广西新闻频道、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媒体报道后,引发法学界对相关立法热议和关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号检察建议”,针对公告送达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排查案件2000多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抗诉10件。坚持一体化办案机制,“以民促刑”或“民刑同步”,办理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102件,涉案金额3800余万元,有效维护司法诚信。市检察院、临桂区检察院在全区分别作经验发言。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查处理行政申诉案件127件,其中提请抗诉和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4件,均获采纳。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34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为当事人指明依法维权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4件。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与文某等24人及桂林市某采石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纠纷一案,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撤销原判,认定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行为合法,以实质性监督效果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灵川县检察院和七星区检察院分别办理的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全国和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在全区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33件,向法院起诉19件均获支持。全州、兴安、资源、象山、灌阳、叠彩、秀峰等检察院办理的9件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或优秀案件。聚焦公益受损重点领域和社会治理热点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象山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兴安县检察院办理因历史遗留达20余年,倍受老百姓高度关注的塘市垃圾场案,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监督,三级行政机关联动整治,县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叠彩、荔浦、秀峰等检察院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秀峰区检察院提起的曾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处曾某支付10倍销售金额的惩罚性赔偿金29万元,该案获评全区精品案件。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对我市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报道,全区公益诉讼现场会在桂林召开,市检察院作经验发言。

  四、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自觉接受监督机制 

  党建引领队建,激发队伍活力。把人民关切点作为执法办案着力点,立足“党建+品牌”,推行市检察院机关“一支部一品牌”、基层检察院“一院一特色”的品牌模式,形成“检心向党 守护公益”、“桂检晨晖”等多个品牌为主体的检察品牌群。充分发挥检答网在服务办案、交流经验、促进学习和提升素质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实现在职在编检察人员登录率100%,咨询问题350余个。叠彩区检察院用好用活检答网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推广。扎实推进“学习强国”学习使用,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收集整理16个县(区、市)委对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18个基层院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形成综合情况通报,得到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季度会商工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盯紧落实“三个规定”,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9件。强化检务公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683件,公开法律文书2174份,重要案件信息491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174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151人次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77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553期15263人。院领导带头办案3130件,其中检察长带头办案242件。组织“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12人次在全区公诉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占获奖总数的19.07%。市检察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全国宣传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在全国排名第3。弘扬正能量传播传递好声音,在各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33000余篇,临桂、秀峰、象山、阳朔、全州、灌阳、平乐等7个单位获评全国宣传先进集体,7篇作品获全区优秀新闻作品,@恭城检察被评为广西检察优秀微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满意度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尽管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组织廉政教育活动,但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案-件比”虽然同比下降,但距离1:1最优状态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视察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自治区检察院各项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优质服务大局,坚定扛起检察担当。深刻认识“中国之治”的根本特征和巨大优势,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六稳”“六保”。坚持以法治自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主动作为,依法施策,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围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办案、诉讼为主要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强公益诉讼、诉讼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桂林建设。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持续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诉前主导责任。充分运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提高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满意度。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树立英模,提升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落实,加强干部素能培训。夯实基层检察院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大科技在基层司法办案中的运用。注重引导干警从办案中发掘检察理论亮点和精品典型案例,积极做好“抓亮点、创品牌”工作,创先争优。

  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市检察人员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保持定力、坚守信仰,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全力履职服务保障“十四五”开好局,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 桂林市检察机关2023年履行生态...
· 2021年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谁执...
· 2020年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谁执...
桂林检察官方微信
桂林检察官方微博
 
  预防信息
· 一组漫画带您识破常见养老诈骗“...
· 反邪教常识 你应该知道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签订未...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
· 灌阳县首家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
· 桂林市华力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电话:0773—365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