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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办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犯罪后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情况报告
时间:2023-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全面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的生动实践,不断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关于协办市人大代表秦清监察司法类第9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犯罪后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截至202311月,市检察院把“赖老师工作室”锻造为桂林未检统一品牌,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课227场,覆盖中小学生11.6万余人。联合市监察委员会等8个部门出台《桂林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为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提供有力支撑。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更易遭受侵害,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先后深入灌阳、灵川、龙胜等6县开展女童保护专题巡讲活动,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公益普法宣讲团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为9000余名中小学生授课,将法治的阳光照亮到每一个孩子身上。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赖老师工作室”分别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永福县检察院获评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何辛幸、市委书记周家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做经验发言。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制定《桂林市检察机关选树、学习和宣传赖家明同志工作方案》,突出英模示范引领,强化激励担当作为。赖家明入选“中国网事?感动2023”三季度网络感动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最高检推出视频《最大的道理》宣传赖家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先进事迹。

2.与市妇联合作,建立检察系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两级检察院设立全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18个,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全覆盖,以入户家访和“多对一”相结合的模式,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80次,做好源头预防。制发“督促监护令”265份,通过依法予以训诫、引入社会力量等重塑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

3.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建桂林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通过各职能部门联席会签、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吸纳各界力量成立“红色合伙人”共同推进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以“检察官+观护员+法律志愿者+妇联+乡镇街道书记+心理咨询+”的“6+N”创新帮教模式,对涉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活动。截至目前,顺利回归社会的观护对象无一例再犯罪。

4.经过对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学生的跟踪观察,结束教育矫治返校就读学生在校情况良好,且对于校内其他班级和低年级学生有明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校内治安情况得到明显好转;很多家长反馈孩子原有不良行为得到有效矫治,言行等各方面进步明显;2019的学生毕业后,大多数就读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及技校各类专业。

(二)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1.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环境 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预防重新犯罪、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主要目标,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需求进行个性化帮教,把帮助、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贯彻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网络环境的执法力度,加大打击涉黄赌毒、涉暴力、涉色情的网站、软件和平台,及时严肃查处;在正规平台大力推行青少年模式,增强该模式的甄别能力;推动落实新业态履行未成年人受侵害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新媒体,制作一批未成年人感兴趣的形势新颖、寓教于乐的法治视频,同步投放各视频平台,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范围,扩大影响力。

2.充分发挥学校的法治教育作用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方面,囿于办案人员工作繁忙与学校法治教育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下一步应当组织学校教师群体接受法治宣讲培训,配发统一法治宣讲课件,或将法治宣讲视频通过电子数据形式交由学校定期播放,发挥学校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监督督促学校积极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对履行不到位的教职员工追责。

3.积极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应当继续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形成全市统一的家庭教育 指导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作用,不断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对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监管,正确教育孩子,营造的家庭良好的成长环境。

4.坚持防微杜渐,进一步推动落实专门教育对产生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及时召开专门教育评估会议,就是否移送专门学校问题开展决议,进行积极矫治,积极适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干预措施。进一步落实对专门学校的建设,明确专门学校政策和待遇,完善入校流程,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扩建教学楼,修缮校园围墙以达到封闭式管理要求,落实好学校教职工和教官的工作补助,加强送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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