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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所辖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对所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全市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检察机关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检察机关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检察机关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管理和考核所辖基层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13、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14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科、检务保障科、政治部等14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下设17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为: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七星区人民检察院、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临桂区人民检察院、阳朔县人民检察院、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兴安县人民检察院、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恭城县人民检察院、灌阳县人民检察院、龙胜县人民检察院、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2024年桂林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行政编制数为696人,后勤控制数33人。

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86人,离退休人员496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含镇南关1人),退休人员492人;另有编外聘用人员33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4443.04万元,总支出24443.0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444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为: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86.72万元,同比增加18.99万元,增长0.09%。增加原因为17个基层院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上划市财政。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6.32万元,同比减少1138.42万元,下降30%。减少原因为按照市财政要求,按比例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6、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302.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不含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2444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为: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4443.04万元,总支出24443.0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421.88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一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不含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8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较上年增加18.99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为基层检察院地方性基础绩效上划,人员类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16046.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65%,较上年减少1098.37万元,下降6.4%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3%,较上年增加570.38万元,增长23.81%,增加的原因为社保缴费基数调增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156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较上年增加322.5万元,增长25.99%,增加的原因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增所致。

4、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与去年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207.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较上年增加224.48万元,增长22.83%,增加的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1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2251.54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为基层检察院地方性基础绩效上划,人员类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人员经费1862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68.81万元、津贴补贴4475.52万元、奖金284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6.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8.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3.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6万元、住房公积金1257.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1.35万元、离休费56.51万元、退休费552.04万元、生活补助18.87万元、医疗费补助178.61万元。

公用经费208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84万元、印刷费24.95万元、水费18.88万元、电费70.12万元、邮电费122.34万元、差旅费347.91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会议费21.96万元、培训费21.96万元、公务接待费15.69万元、工会经费158.79万元、福利费2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3.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9.38万元。较上年减少62.04万元,下降20.58%,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2.08万元。较上年减少8.08万元,下降20.11%,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7.30万元。较上年减少53.96万元,下降20.65%,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207.30万元,较上年减少53.96万元,下降20.65%,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5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7%。较上年减少1138.42万元,下降29.99%,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36.96万元,较上年减少3619.75万元,下降38.68%,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类,主要包括:

办公费82.34万元,印刷费24.95万元;水费37.83万元;电费399.46万元;邮电费122.34万元;物业管理费588.29;差旅费347.91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会议费21.96万元;培训费21.96万元;公务接待费32.08万元;工会经费158.79万元;福利费2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3.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2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总预算34.96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34.96万元。

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34.96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45844.2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9433.3万元,设备15021.86万元,家俱1385.92万元,图书和档案3.13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9个,预算资金2545.2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预算公开报表-表13。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检察业务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51.3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检察工作职能需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牢固树立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新贡献。 ,设1条数量指标;设1条质量指标1;设1条时效指标;设1条成本指标;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设1条满意度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指门面收入扣除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后留下自用部分。

三、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人员基本医疗、工伤、公务员医疗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不超过12%。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为保障单位运行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安全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桂林市本级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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