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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树清廉家风 创清廉机关”倡议书
时间:2022-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

  “树廉洁家风,促为检清廉”,是每个检察人员家庭成员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按照“建设清明的政治生态、打造廉洁的干部队伍、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推进尚廉的机关文化”的要求,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院落地生根,特此向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 做政治自觉的践行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体检察人员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御诱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物欲所惑,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禁酒令”,积极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二、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规范司法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检察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利正常行使的重要抓手。自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进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系好廉洁安全带,时刻把法律、纪律铭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踩法律红线,不碰损害公平正义的高压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 做清廉家风的传播者。家庭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干部家属要做清廉的维护者和家庭助廉的支持者。家庭成员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慎待亲情,管好亲属。要增强法律观念,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做到不沾不义之“利”、不取不明之“财”、不要非份之“礼”,坚决不过问插手案件,不充当司法掮客,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参股借贷。家属要当好倡廉助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携手共建清廉家风,共同构筑廉洁安全“港湾”。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要坚决不做反腐倡廉建设的“旁观者”,当好一名“家庭纪委书记”,时刻提醒督促自己和家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让我们携手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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